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生产管理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10年9月21日,受台风“凡亚比”的影响,我省茂名信宜市钱排镇银岩锡矿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造成重大灾害损失。为深刻吸取教训,排查隐患,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生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安全、国土、环保等主管部门,做好对本地区矿山企业,尤其是尾矿库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准确了解本地区矿山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做到100%到位,不留任何死角。
 
       2、要进一步抓好对矿山生产企业的项目管理和检查工作。对在建或拟建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进行核准,严禁未批准先生产,边建设边生产;对已建成投产的项目要加强管理,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要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矿产资源整合及技改的矿山生产企业,督促其严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照不得投入生产。 
 
       3、要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安全责任和安全生产意识,落实防患治理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指导企业排查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工作。主动联系灾害性气象、地质等预警部门,及时向矿山企业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指导矿山企业完善防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抓紧按照附件要求对本地区矿山企业进行排查,及时总结分析排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于10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总结材料报我委。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0年9月25日
 
 
 
(联系人:黄穗,电话:020-83133307,传真:020-83133324,邮箱:huangsui@gde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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