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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节能考核组考察后确认 我市2007年单位GDP能耗下降3.6%
去年,我市万元GDP能耗为1.61吨标煤/万元,与2006年同比下降3.6%,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102.9%。22至23日,省政府节能考核组在省人事厅副巡视员邱苗地带领下来我市实地考察,对上述成绩给予了确认。市委常委、副市长何炳华向考核组汇报了我市节能工作。
据介绍,2007年初,我市在49家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重点耗能企业的基础上,再将51家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煤的重点耗能企业列入市重点监管行列,制定了“清远市百家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以抓好百家重点耗能企业作为我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基本点。与此同时,我市在承接珠江三角洲产业转移和招商引资工作中,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成效,从“来者不拒”向“选商择商”转变。2007年,我市关闭水泥立窑落后产能企业7家,淘汰落后上产设备能力104万吨。2007年我市GDP增长32.3%,其中第二产业增幅达50.3%。全市能源消耗总量同比仅增长27.5%,能源弹性系数为0.85。
考核组在实地考核了佛冈建滔实业公司、英德龙山水泥有限公司,并听取我市工作汇报后,对我市节能工作提出初步意见,认为:我市节能工作扎实,节能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主要表现在节能组织工作比较健全,并建立了本地区节能工作协调机制,职能部门分工明确。与此同时,能将节能目标分解到县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能及时公布能耗指标;产业结构调整得到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工业增加值的比例有所增加;超过2007年淘汰企业预期目标;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并得到较好落实;较好地组织一批企业实施节能新技术,把节能技术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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