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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核查的通知           ★★★  
关于开展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核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4

各乙级安全评价中介机构:

  为加强我省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以及《广东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将于本月对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时间

  2008年7月7日—11日为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自查时间,7月14日—25日为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抽查时间。

  二、核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

  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

  3、取得延期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近半年来的安全评价业绩情况;没到期的安全评价机构从取得资质起到今年六月底止的安全评价业绩情况;

  4、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运行、评价报告质量情况;

  5、专职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评价等人员情况及管理情况;

  6、今年上半年以来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遵纪守法、自廉自律、公司动态等情况。

  三、其他事项:

  1、要求各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认真填写《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情况调查表》(一)和(二)(见附件),该表格请从我局网站http://www.gdsafet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2、各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要根据核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汇报材料及所填表格等书面和电子版于7月12日前一并报我局规划科技处。省局将对本次核查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小英、邓泰华,联系电话:020-83135921,83133476。传真:83133394。

 

  附件:《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情况调查表》(一)、(二)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相关附件:

  《全省乙级安全评价机构情况调查表》(一)、(二).doc

 

文章录入:qysme    责任编辑:qys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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