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中小企业培训示范基地和示范机构,省有关单位:
为落实《2008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方案》(粤中小企〔2008〕14号,以下简称《培训方案》),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中小企业培训,经对全省149个实施单位所报的749个培训项目进行审核,决定对其中78个实施单位所报的80个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对象进行规范并列入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计划。现将《2008年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局将重点抓好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EMBA课程研修班、《条例》巡回和民营经济统计培训专题等4个重点培训项目,其中《条例》巡回培训专题采取与重点培训项目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实施单位在举办重点培训项目时,提前一周与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衔接和落实师资(联系人:张作军,电话传真:020-83396563),并留出1个小时的时间由省局派出的专家对《条例》进行讲解,相关费用由服务中心承担。
举办华南理工大学和中山大学EMBA课程研修班、民营经济统计培训专题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各实施单位在开展中小企业培训时要集中力量抓好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将重点培训项目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规模、办出品牌、办出实效,实现《培训方案》中提出的“在全省实施一批高质量、效果好、影响大的培训项目”的工作目标。其中对以专业技术、职业技能为主的重点培训项目应与推动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主要集中在产业集群地、产业转移园区组织实施。
实施重点培训项目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直接向我局综合处反映。联系人:邓承红,电话:020-83133435,传真:020-83135859.
附件:2008年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计划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相关附件:
2008年省中小企业重点培训项目计划表.doc
|